06 2008 翻譯 -- 在哲學與文化理論之間林淑芬譯,二零零八年八月,竹北 布登:在您《文化理論中的哲學》一書中,您處理了置身於兩個當代理論端點間之緊張地帶(area of tension)(說德語的人稱之為Spannungsfeld) 的翻譯概念,而您將之視為在許多當代文化研究場域中理論建構的一種典型的理論一般性(theoretical generality)。 但是,讓我們進一步地追問:哲學與文化理論之間的緊張地帶本身,不就是兩者彼此翻譯的產物嗎?雅各布森(Roman Jacobson) 曾經談過從一種藝術表現形式到另外一種藝術表現形式之間的可譯性(translatability)的問題,例如,將語言藝術(verbal art) 翻譯成音樂、舞蹈、電影等等。他將這種從一套符號系統轉變到另外一套符號系統的翻譯稱之為「符際跨位」(intersemiotic transposition) 。那麼,我們何不討論哲學與文化之間的某種科際跨位(interdisciplinary transposition)呢? 在您的書中,此兩種學科之間的相互可譯性,乃是批判性省思的效應:哲學讓文化理論的批判性自省成為可能;而也只有在文化理論的基礎上,哲學才得以作為一種文化形式進行自省。是否可能將翻譯理解為一種批判反思的方法論形式呢?就其最好的狀況來說! 對我而言,促使批判的後黑格爾哲學傳統與盎格魯──美國文化理論之間的遭遇具有生產性的主要原因之一,乃在於它們共享了某種反學科的衝動,此一衝動賦予它們一種有利的跨科(transdisciplinary),而非科際(interdisciplinary)的向度。這是它們之所以可以發揮翻譯媒介功能的原因。但是對其翻譯功能的最佳理解不是「符際跨位」。相反地,它們需要一種更具建構主義性質的翻譯見解。這是當我說翻譯作為一種理論一般性的生產模式,或者一種理論一般性的翻譯模式時,所嘗試要作的。此處的原初生產機制,乃是一種在擴大參照範圍到新的處境,亦即漸次地達到經驗整體的過程中,致力於基本觀念的改變(而非僅僅只是「適用」)的跨文化或者比較文化研究的形式。 此處我使用了一般性(使用德語的人會說是Allgemeinheit)以及普遍性(Universalität)的區分,但是一旦它們被放入一個完整的歷史理解之後,這個區分本身便會辯證地相對化了。因為嚴格的普遍性最終永遠在這些範圍中,最終總是假設性的。即便如此,普遍性仍然必須被預設,使得一般觀念能夠在其適用於不同的新情境中,建立各種在認知上具有生產性的關係。在理論理解過程的某些環節上,某種「概念性的化約」(reduction to conceptuality)是必要的, 但是事情並非到此為止,畢竟哲學概念最好不要被當成科學概念中較為一般的種類,而是被當成詮釋的手段以及經驗轉化的元素。每一種新的詮釋脈絡,都會增添一些東西到概念之中。我使用翻譯這個觀念的方式,是將之視為一種思考概念和新的詮釋場所之間關聯的方式,以強調這個過程的雙向性,亦即,「主語言」(此處,乃是哲學)被經驗改變的事實。就此而言,我追隨班雅明,以強調與維持「陌生化」(foreignization)的方式使用翻譯這個觀念。 然而,我不確定哲學對於翻譯的「歸化」是描述此事的最佳方式,畢竟是在其陌生化的效果中,翻譯才最具有哲學生產性,亦即作為一種引發概念建構所需要的去熟悉化形式。「通向哲學之道」這個意念的問題,乃是在於其暗示了某一天你可能真的會到達,也就是說,你便可以卸下了你的翻譯階梯。當然,德希達並無此意。相反地,對其而言,哲學是一種無限自我延遲──此即其翻譯的特性。但是你需要一個「通向」無限的自我延遲嗎?你不是永遠已經到達了嗎?翻譯或許不是「通向哲學之道」,而是一種促發哲思(philosophizing)的刺激,一種批判反思的活動。此乃「語言學轉向」的效應之一:強調哲學作為一種活動,而非一種教條、一組預設或結果。當然,那個區分在黑格爾哲學之中已經存在了, 雖然他對於此種哲學活動所生產的經驗,抱持的是一種比較古典,亦即比較樂觀的觀點。 我們當然可以將翻譯視為一個哲學概念,但是,如此一來,它將停留在其建構的早期階段中,這主要也是因為其文化、學科與其較嚴格的語言上的意義之間的關係才在開始摸索的階段。此一探索逐漸傾向於單一語言──英語──的事實,雖然讓這個探索變得可能,但同樣也顯得問題重重。 將翻譯這個觀念作為哲學的概念所達成的,便是提出了關於概念之哲學作用的意義為何的一般性問題。每一套哲學模式,針對這個問題都有不同的解答。將翻譯視為哲學的概念,就很多方面而言,並不令人意外。畢竟,有許多人仍然主要是從各種「語言學的轉向」的角度來看待二十世紀哲學。倘若哲學本質上──即是只是一部份──便是語言哲學,或者,多少都是從意義的問題出發的,那麼,在晚期維根斯坦(Wittgenstein)傳統那樣採取相當老式的人類學預設形式之外,我們原可預期翻譯是個核心的議題──至少比起實際狀況更核心一點就是了。[1] 當然,這是盎格魯-美國哲學與不列顛文化理論傳統之間的連結之一:人類學問題意識。這連結了維根斯坦與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那相當程度上是緊接著二戰之後的時期所發生的現象:去殖民化在人類學問題意識一般化(generalization) 的殖民強權中,發現第一個理論反射(theoretical reflex)。在那兒,翻譯變成了一個具有一般理論重要性的概念。結構主義轉向(受到人類學問題意識驅動),改變了此一關係的動態,因為藉由在單一意義平面(single plane of significance)上維持多樣文化,它提供了一種列維納斯(Levinas) 所稱的「去殖民存有論」(ontology for decolonization)。但是此一單一平面與文化多樣性的關係,仍舊是一個翻譯的問題。之後,伴隨著所謂的「後結構主義」,產生了一種朝向多樣性與遭遇的問題意識的回歸。在許多方面,德希達晚期的作品──聚焦於禮物、款待等等──便突顯了與前結構主義人類學的連續性。 雖然德希達採用了一種哲學上「更新後的」(updated) 方法工具,亦即作為遭遇的獨一性問題的一般化,但就某個方面而言,他是從殖民時期的人類學觀點來看待後一九八九全球化動態中出現的許多問題。 您說到我從「超驗(先於任何翻譯)、抽象普遍暫時形式主義」來理解現代主義的可譯性。但是這樣的說法並不正確,或者至少會造成誤解。沒錯,我認為現代主義具有一種超驗的位階,是每個情境的超驗—邏輯的可能性條件。但是,這並非意味著它處於所有情境「之先」,而是個別地,就每個個別的情況而言。此處涉及許多遠超出康德眼界的超驗方法與歷史存有論之間關係的方法論問題。某些特定的情況乃是超驗形式之真實的、歷史的可能性條件,那是它們的一般性形式再現。此一般性(generality)可以回溯性地被當成每一個別的條件。進一步地說,資本主義社會在存有層次上的獨特之處,便在於它的各種可以超驗地(即抽象地)作用的社會形式,也可以「具體地」存在,或者具備具體的向度。它們是「具體的」或「真正的」、「實在的」抽象。這個說法乃是在馬克思的價值形式(採用黑格爾的邏輯)分析中發展而成的一種典範。我的立場是它可以有更廣大的運用。我正在從事這個工作(參閱我的文章,例如:<對於抽象的檢討>,‘The Reproach of Abstraction’,《 基進哲學》,Radical Philosophy, 127, September/October 2004)。我自己的範例是現代的暫時形式主義。這既未否定其建立翻譯可能性的超驗角色,也未否定翻譯的需要。但是它讓兩者之間的關係更形複雜。一如往常地,困難在於如何哲學地反思某些歷史過程—也就是它們之間分裂的聯結(disjunctive unity)─而不會倒退成一種歷史先驗哲學或者經驗主義。 所以,就純粹抽象層次的「現代主義」可譯性是否是經驗其全球意義的唯一可能性的這個問題而言,答案明顯地是否定的。它不但不是唯一的方式,它本身甚至不是一種方式。我們只能以具體特定的「純粹抽象」來經驗「純粹抽象」層次,因而是一種在地的展示。「純粹抽象的」(purely abstract) 全球,有各式各樣的在地展示, 它們其實相當地在地。這便是全球的「惡性抽象」(bad abstraction):其以一種直接經驗的形式展現。 一種對於「全球意義下的現代主義」(modernism in its global sense)的較佳理解,乃是試圖從分佈的狀態來理解其全球程度,將之視為一種歷史集團的整體。其「純粹形式主義」的超驗層次,中介了個別情境,轉化了它們的意義,意即,將它們「全球化」(globalizing) 成個別的情境。情境場域越是寬廣,我們對於純粹形式主義的(矛盾)體驗便會越深。 因此,不是的,並不僅僅只有哲學反思才能提供全球現代性的經驗。哲學反思旨在為社會—歷史內在性的經驗結構賦予明確的概念與表象。在某個意義上,沒錯,它是採取了一種抽象知識的形式,但是在另外一個意義上,它藉由一種可以回歸實踐的方式,闡明知識的多重決定,而進一步具體化隱身在社會經驗中的知識。在此,「哲學」採取兩種形式:獨特的,亦即 概念上「純粹的」與「抽象的」 論述,以及經驗的內在轉化。但是它們彼此之間並不相干。第一個形式是關於必定包含部份非哲學素材的哲學作品的產物。我不相信「自給自足」的哲學。「翻譯」乃是思索哲學與非哲學彼此之間關係的一種方式,一種內在於非哲學本身之關係的「純粹化」或「蒸餾」。這些官僚乃是惡性抽象的供應者(purveyor) 。但這是抽象實踐中無法消弭的元素--正是透過此一抽象實踐,我們被資本的社會形式建構成主體。 康德的盲目與空洞的二元對立的修辭重點,乃在於兩者(僅有直觀,或者僅有概念)皆不可能。因此,是的,文化沒有了哲學(在對於普遍性的反思的意義下),將是盲目的;而哲學沒有了文化(在普遍性的真實關係與實踐的意義上),將是空洞的。但是,兩種情況都是不可能發生的,畢竟如此一來既不會有「文化」,也不會有「哲學」-- 那當然是可能的! [1] [譯注]由於此處英文語意不甚清晰,故附上英文原文: ‘If philosophy is essentially – even in part – philosophy of language, or if it sets out from problems of meaning of one sort or another, then one would expect translation to be a central issue – rather more than it has been in fact, outside of the later Wittgensteinian tradition, where it appears in a fairly conventional anthropological for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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